垃圾填埋场光伏项目:本次招标标的为常山浙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城乡生活垃圾填埋场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标段,包括但不限于除光伏组件外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供货,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达标投产、质量监督、并网手续办理、各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
青石镇一期光伏项目:本次招标标的为常山县青石镇砚瓦山村一期6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施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备(除光伏组件外)、材料的采购供货,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达标投产、质量监督、并网手续办理、各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至少1项单个项目6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9.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项单个项目6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10.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两个项目须委派不同的项目负责人,且均需要符合资质和业绩要求。)
10.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两个项目须委派不同的项目负责人,且均需要符合资质和业绩要求。)
若两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2月29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06日 17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