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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中心血站接送血液及运输物资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郴州市中心血站接送血液及运输物资服务项目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

郴州市中心血站接送血液及运输物资服务项目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   购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1.2投标人资格声明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1.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1.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 号要求,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信用湖南”网 、湖南省 和“信用郴州”网站 (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 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查;

3、符合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其他说明。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函第三、四条全部规定提交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密封,未按要求将无效处理,一式叁份。所要求提交的资质证件及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提交相关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03  08  1700分 地点为 郴州 (详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函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不足三家将重新发布邀请公告。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2、谈判小组确定所有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邀请通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

1、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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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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