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泰安公司解散与清算法律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厦门泰安公司解散与清算法律服务项目(项目名称),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厦门泰安公司解散与清算法律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服务
2.3 招标范围:
①完成尽调报告(尽调内容:与厦门泰安公司有关的所有债权债务、资产、税务等相关内容),形成资产处置方案
②协助甲方成立清算组并通过市场监督局备案;
③完成资产、债权、债务等清算;
④对资产处置进行项目调研,参与甲方与各方主体的前期协商谈判,收集项目前期信息资料,清晰了解项目实施目标;
⑤根据具体需求,拟订所需核查文件清单以及问题清单,就相关事项与相关人员以会谈或其他方式进行沟通;
⑥根据项目需要,检索研究国家及地方层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案例等;
⑦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可能影响项目的重点问题进行梳理和论证、分析,提出法律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⑧就项目的相关事宜与甲方进行讨论、沟通,并就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或出具法律意见,根据甲方的意见修订完善项目的推进;
⑨参与甲方与各方沟通,参与制定方案、计划等,并结合甲方的目的,提出合理修改意见;
⑩起草、审阅、修改本项目所需的交易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并及时提示法律风险;
⑾参与项目有关谈判,协助制定谈判方案,设定关键问题的谈判底线及谈判中可行变通方案,对谈判中涉及到的各方关注的实质性问题进行研究和论证并提出方案;
⑿向甲方具体负责人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每月不少于2次;
13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2.4 服务期:合同签定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个人律师事务均可),提供加盖公章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2 财务状态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投标人在厦门市至少具有一个房产处置案例的法律专项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4 信用要求:投标人近3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惩戒记录(须提供符合信用要求的承诺书,并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5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并具备提供长期技术支持的能力;
3.6 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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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