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邮件处理中心内处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 受业主委托对业主邮件处理中心内处外包项目(招标编号:GXTC-C-24290097)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准备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欢迎有意愿、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到下述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业主邮件处理中心内处外包项目。
2.2服务内容:宣威市 邮件处理中心邮件内部处理整体外包,负责除机要邮件、特安邮件之外的所有进出口、转口邮件(含进入场地内的所有物品、容器、设备、报刊、信函类等)的全环节外包。宣威邮件处理中心现阶段的生产流程涉及进口邮件的卸车、扫描、分拣、装车及普通邮件分拣处理等操作。出口邮件的卸车、扫描、分拣、集包、装车、安检等操作。
本项目确定一名中标人、一名中标备选人(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
2.3服务期限:外包服务期为2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在一年履约完成前3个月进行服务评估考核,综合考核评分90分以上可续签合同;服务期间季度综合考核不达标或触发否决指标,可提前终止外包服务合同,重新招标采购。
2.4项目预算:预计为60万元/年(含税)。
2.5服务质量:符合招标人服务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6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和2022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5从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3.6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注:在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3.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在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以上信息在《信用中国》和《中国 》上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3.8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提供承诺书)
3.10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书面承诺)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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