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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二期PPP项目第三方试验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5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二期PPP项目第三方试验检测服务已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二期PPP项目第三方试验检测服务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汤逊湖位于武汉市东南部,是亚洲最大的城市内湖,水域面积47.62平方公里,流域面积240.48平方公里,涉及洪山区、东湖高新区、江夏区3个行政区。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汤逊湖项目”)在一期工程控制点源污染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削减面源污染负荷,移除内源重污染区存量污染,为实现2025年汤逊湖水质改善创造条件。

汤逊湖项目共包含5个子项,主要新建污水和初雨收集处理设施,改造排口,环保清淤和生态修复。新增初雨调蓄规模约21.2万立方米,初雨处理规模约6.5万吨/天,污水处理规模约7万吨/天。

2.2 招标范围

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二期PPP项目第三方试验检测服务(除桩基检测外),包括汤逊湖项目5个子项(红旗湖片区初雨污染治理工程、藏龙岛片区初雨污染治理工程、庙山片区初雨污染治理工程、大桥湖片区初雨污染治理工程、湖泊内源污染控制工程)的第三方检测服务,负责提供本工程所有检测项的正式报告等相关工作。

投标人应根据国家、行业相关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及设计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情况,针对性地制定检测方案,配备符合要求的专业设备及人员等进行检验检测;在检验检测过程中,负责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其分包单位、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并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与竣工验收。检验检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原材料质量抽检服务

抽检对象为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水泥、砂(包含回填砂)、石、钢筋、混凝土、沥青、沥青混合料、建筑砂浆、排水管(塑料管材、钢带管、钢筋混凝土管、钢筒混凝土管(JCCP)、球墨铸铁管、钢管、井筒、井座等)、给水管、橡胶密封圈、钢结构材料、防水材料、锚杆(索)等,开展抽检任务前应提前搜集项目信息及设计文件,了解工程设计方案中对原材料的要求,规范开展原材料见证取样并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规范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并提交原材料抽检报告,应保证抽检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专业性。检测项目、频次和依据详见技术规范及技术条款和报价清单,具体开展时间、检测项目、检测种类及数量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新建管网质量抽检服务

抽检对象主要为新建管网的质量抽检服务,新建管网预估26400km,按20%抽检比例,需抽检约5280km作为暂估工程量。具体开展时间、检测项目及数量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实体工程质量抽检服务

抽检对象主要包括在建管网、污水厂、调蓄池、泵站、水闸、钢结构(管道)等实体工程主体构筑物,负责提供本工程所有检测项的正式报告等相关工作。检测项目、频次和依据详见技术规范及技术条款和报价清单,具体开展时间、检测项目、检测种类及数量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具体工作内容以及工作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第五章“投标报价表”以及第七章“技术规范及技术条款”。

2.3 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为3年,具体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要求:

(1)资质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省(直辖市)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如上述证书为有效期内的新证,应具备检测综合资质或至少同时具备钢结构、主体结构等专项资质,如上述证书为有效期内的旧证,检测范围应同时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③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业绩(合同工作内容包括原材料检测和实体工程质量抽检),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等业绩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2023年8月以来连续6个月经社保部门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或网上缴纳社保证明及个人业绩证明等材料;

(4)财务要求: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无连续亏损,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3月5日11时00分至2024年3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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