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曲靖福牌实业 2024-2026年公务用车驾驶服务项目已获批准实施,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曲靖福牌实业 2024-2026年公务用车驾驶服务项目。
2.2项目概况:为保障曲靖福牌实业 公务车辆的正常使用,现对曲靖福牌实业 2024-2026年公务用车驾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唯一中标人为曲靖福牌实业 管理的公务车辆配备驾驶员提供驾驶服务。
2.3招标范围:曲靖福牌实业 2024-2026年公务车辆驾驶服务,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质量要求》。
2.4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2.5项目金额:暂估1060万元/年(不含税)。
2.6服务
2.7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下一年度合同签订前,将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评价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不再与乙方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因受国家、地方政府或者行业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变化影响,招标人基于上述情形终止项目继续执行的,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2.8服务质量要求: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同时符合招标人的相关管理规定和实际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持续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提供驾驶服务的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驾驶人员须具有驾驶对应车型且有效的驾驶证。(提供驾驶证、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20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注: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前一个月本单位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1)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2)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或行贿行为记录: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里的刑事案件专栏进行查询。(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列入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列入合和集团《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也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由招标人相关职能部门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