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 物业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 受业主委托,对锦州市 物业服务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锦州市 物业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2、招标编号:LNKL-wyff20240308
3、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物业外包服务,主要对邮政大厦、邮区中心物业服务业务、四县 共6处进行服务,服务期一年。
4、招标内容:
序号 | 单位 | 年预算费用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月) | 备注 |
1 | 邮政大厦 | 28.5 | 2.375 |
|
2 | 邮区中心 | 17 | 1.4167 | |
3 | 黑山 | 2.35 | 0.1958 | |
4 | 北镇 | 2.85 | 0.2375 | |
5 | 义县 | 3.15 | 0.2625 | |
6 | 凌海 | 2.85 | 0.2375 | |
合计 | 56.7 | 4.725 |
注:本项目分为1包,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必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服务相应的经营许可,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5.2.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5.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7.供应商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缴纳、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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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