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金风和远景备件框架协议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装机1251万,其中在运金风品牌机组321万千瓦,1875台;远景品牌机组360万千瓦,1477台。为了降低生产物资采购和库存成本,为区域公司赋能,开展以上两个品牌风机备件框架采购项目。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 金风风机备件框架协议采购
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山东公司、新疆公司、河北公司、吉林公司、辽宁公司、蒙西公司共六家区域公司金风风机备件框架协议。
第二标段 远景风机备件框架协议采购
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属蒙西公司、蒙东公司、河北公司、广西公司、天津公司、江苏公司、宁夏公司、陕西公司、山东公司、山西公司共十家区域公司远景风机备件框架协议。
2.1.3 交货期:合同执行期间,常用物资到货时间为发出供货通知3日内到货;非常用物资到货时间为发出供货通知7日内到货。
2.1.4 质保期要求:自货物通过到货验收后12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满足以下要求之一的合同业绩:
(1)投标人在国内须有单机3.0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销售业绩100台,且均已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为240小时试运行证书。
(2)投标人在国内须有风电机组备件销售框架合同业绩至少1份(框架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或提供风电机组备件供货合同至少1份(供货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提供框架协议合同,应提供不少于三份对应框架合同的执行合同/电商订单,单个执行合同/电商订单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并提供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供货合同需提供对应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须至少提供五个采购范围内备件品牌的授权文件或战略合作协议。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11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