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凉山矿业矿山单元和冶炼单元起重机械年度维护保养,共110台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和备件采购供应。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起重机械维保及备件供应项目
2.1项目名称: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起重机械维保及备件供应项目
2.2项目类型:服务
2.3项目概况: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凉山矿业),属中铜集团下属企业。凉山矿业位于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县黎溪镇,紧邻108国道,交通方便。主要经营范围为铜矿山采选及铜冶炼。
本招标中行车分布于两个单元:一个是矿山(采矿、选矿)单元,另一个为铜冶炼单元(铜精矿至阳极铜工艺含烟气制酸)。矿山单元(采矿厂、选矿厂、供销中心、动力厂)位于绿水镇复兴村;冶炼单元(冶炼厂、硫酸厂、供销中心、动力厂、质检中心)位于黎溪镇力屯村。本次招标共涉及起重机械总量为110台,(矿山单元54台,冶炼单元56台)该110台行车大多均为检修使用。冶炼单元3台冶金吊使用频率最高(每天使用),随生产工艺进行渣包及冰铜包吊装;冶炼厂3台抓斗吊跟随生产工艺而使用,用于下进料时原料的抓取(每天使用);冶炼厂1台龙门吊跟随生产工艺(每天使用,检修除外),为装卸阳极板使用;供销中心4台行车为备品备件出入库的装卸使用;除此之外均为检修时使用。
2.4项目地点: 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县绿水镇和黎溪镇。
2.5招标范围:(1)起重机械总数量约110台,包括起重机械日常维护保养、点检润滑等,以保障所有起重机械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和安全运行,详见附件1:起重机械维保清单。(2)所维保的起重机械备件采购供应(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2: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起重机械维保及备件供应项目起重机备品备件报价清单)。
2.6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7质量标准:维保按特种设备管理及起重机械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标准,备件供应按相应的备件管理规定执行,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起重机械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许可B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起重机械维保项目,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或验收证明等,时间以签署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配置须满足在招标人合同主体单位派驻的需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须由社保部门出具。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证明材料)。
2)安全管理人员要求:必须配置至少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安全员需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安全管理人员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须由社保部门出具。(提供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扫描件、社保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在入场后如需更换须征得招标人的同意,更换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资质水平等条件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提供承诺书。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须持合格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在施工前将相关证件电子版提交招标人备案审核,并提交特种作业人员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发放3个月以上的工资证明)。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无较大生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近12个月内无一般生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提供承诺书)。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3-8 09:00至2024-3-16 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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