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飞管机上地面试验电缆(1)飞管机上地面试验电缆(2),招标人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飞管机上地面试验电缆(1)飞管机上地面试验电缆(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40302A031。
2.2 招标项目名称:飞管机上地面试验电缆(1)飞管机上地面试验电缆(2)。
2.3 数量:1套
2.4 设备主要用途及基本要求:
主要包括1394总线、低频电缆、中继器、电缆敷设所需的相关配套附件等,能够支撑飞管机上地面试验电缆。
2.5 交货地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所区内。
2.6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交货;合同生效后18个月内完成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条件如下: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可提供自有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情况,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两张截图)为准,若投标人为企业,还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以现场查询结果截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两张截图)为准。
(4)投标人须提交《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不适用)。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2021年至今签订合同的类似项目业绩1份,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需显示项目名称、合同主要内容、甲乙双方盖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0日17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40302A031。
2.2 招标项目名称:飞管机上地面试验电缆(1)飞管机上地面试验电缆(2)。
2.3 数量:1套
2.4 设备主要用途及基本要求:
主要包括1394总线、低频电缆、中继器、电缆敷设所需的相关配套附件等,能够支撑飞管机上地面试验电缆。
2.5 交货地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所区内。
2.6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交货;合同生效后18个月内完成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条件如下: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可提供自有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情况,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两张截图)为准,若投标人为企业,还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以现场查询结果截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两张截图)为准。
(4)投标人须提交《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不适用)。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2021年至今签订合同的类似项目业绩1份,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需显示项目名称、合同主要内容、甲乙双方盖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0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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