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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3500mm中厚板加热炉烟气超低排放治理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14     浏览:1    
核心提示: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3500mm中厚板加热炉烟气超低排放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陕钢集团立项、备
   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3500mm中厚板加热炉烟气超低排放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陕钢集团立项、备案,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企业折旧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厂3500mm中厚板加热炉烟气超低排放治理项目。3500mm中厚板生产线设计有两座以高炉煤气为燃烧介质的加热炉(一期1#加热炉已建成,2#加热炉预留,土建基础已完工),加热炉形式为蓄热式,烟气分为煤烟、空烟两股,通过引风机到烟囱直排到大气中。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文)、《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文)要求:“轧钢加热炉排口排放标准:颗粒物≤10㎎/Nm?、二氧化硫≤50㎎/Nm?、氮氧化物≤200㎎/Nm?”。需对3500mm中厚板1#加热炉烟气进行末端脱硫治理,达到排放标准。经综合考察确定,本工程新建设的脱硫系统采用“钙基固定床干法脱硫工艺”,将加热炉烟气引入干式固定床脱硫系统,通过具有高氧化活性的钙基吸收剂吸收烟气中的二氧化硫,达到超净排放的指标,保证净化后烟气中SO2含量达标排放。系统按入口粉尘含量 ≤10mg/Nm3、入口 SO2 浓度 200mg/Nm3 ,最终加热炉排烟系统烟囱烟气颗粒物、SO2排放浓度分别在基准含氧量 8%的条件下≤5mg/Nm3、20mg/Nm3;漏风率≤2%。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EPC总承包方式),负责1#加热炉固定床脱硫系统的建筑、安装及配电、控制、消防、照明及视频监控等系统。1#加热炉、2#加热炉两套系统的共用部分如风机房、电气室的建筑工程在本次设计、施工中一并实施,并为2号系统的风机、电器柜等预留足够的位置。具体内容包括:烟道系统、固定床系统、引风机系统、电控系统、初装脱硫剂、脱硫系统的支撑结构和平台、扶梯、设备检修起吊设施、暖通与消防系统、照明、视频监控、通讯、报警系统等的设计、制造、土建施工和安装,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方应保证本工程的完整性、先进性和合理性。投标人负责全套设施的设计、供货、安装、土建、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售后服务和培训,投标人负责达标排放验收通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材料;投标人须具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需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提供以上资质资料。
 
2、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序列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具有国家结构专业一级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国家注册环保专业工程师资格证书;
 
(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结构专业一级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国家注册环保专业工程师资格证书;
 
(3)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工程在建项目(需提供承诺书)。
 
(4)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具有有效的工程序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5)项目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6)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的人员配备不能相互兼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有效社保证明(2023年6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需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提供以上资质资料,项目总负责人需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出任。
 
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1月1日以后出具)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材料。
 
4、业绩要求:
 
(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近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份热风炉或加热炉烟气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业绩;
 
(2)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投标业绩要求: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设计方需提供近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项国内热风炉或加热炉烟气治理项目的设计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设备制造供货方需提供近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项热风炉或加热炉烟气治理项目的主体设备制造供货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施工实施方需提供近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国内至少1项热风炉或加热炉烟气治理项目的设备安装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
 
(3)有效业绩:有效业绩以合同为准,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须包含:合同封面、工程(或工作)范围及内容、技术要求、签字盖章页(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仅限具有注册建造师或执业资格证的负责人或总负责人,不包括符合要求的工程师职称提供者及安全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省(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该条款由联合体成员(施工方、设计方)或非联合体投标人提供;
 
(2)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人不得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不得被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须提供承诺书;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主体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成员须为设计实施方、设备制造供货方、施工实施方,项目所需设备可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实施方或施工实施方负责制造供货(设备制造供货方需符合招标文件中的业绩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3家;
 
(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3月14日08时00分到2024年3月20日18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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