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脱硫、湿电防腐修复
2.招标人: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招标编号:LNZB-ZBT2024-0401
4.项目概况:抚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脱硫、湿电防腐修复。
5.招标范围: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脱硫、湿电防腐修复。(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6.建设地点:辽宁省抚顺市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工期: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9月19日
9.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与技术支持方面(如有)的合作协议书(正本)。投标人应提供其技术支持方(如有)就本项目的标的性能和质量进行保证的文件。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抵押、查封和冻结(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5)提供的产品应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
(6) 所投设备如涉及特种设备的,还应具有相应特种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
(7) 所投设备如为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证书等产品的应具有相应的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认证。
(8)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2个单机容量300MW火力发电厂脱硫系统防腐工程项目业绩(须提供相应合同证明材料)。
(9)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所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11)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期前)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者信用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
(12)本项目需要的除(9)以外的施工资质,中标人可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3月14日08时30分---2024年3月19日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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