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简介:
(1)泗南江电站水情测报系统于 2008 年 6 月投运至今运行 15 年, 目前存 在水情数据丢失频繁、与电网通信频繁中断情况, 本项目拟对泗南江电站水情测 报系统进行改造, 工作内容包含更新精度较低的雨量计、补充洪水预报模块, 中心站、遥测站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
(2)桥街电站目前水情自动测报系统信息数据是经厂家云数据接收转发中 心进行接收、解析、存储, 经由互联网使用 TCP/UDP 传输至桥街电站厂房水情中 心站。未按照网络安全要求划分至安全Ⅱ区, 不满足网络安全运行要求, 本项目 拟对桥街电站水情测报系统升级改造, 工作内容包含加装隔离装置及防火墙等设备、增加洪水预报功能,中心站、遥测站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
(3)在庙林电站新建设一套水情测报系统,主要内容包含水情测报系统中心站、遥测站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2.1.2 项目工期:桥街电站、泗南江电站、庙林电站水情测报系统升级改造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施工。
2.1.3 项目地点:泗南江、桥街、庙林电站。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文件价格 (元) |
1 |
泗南江等 3 座电站水情 测报系统升 级改造项目 |
1.泗南江电站水情测报 系统进行改造,工作内 容包含更新精度较低的 雨量计、补充洪水预报 模块,中心站、遥测站 等设备采购、安装、调 试、试运行。 2.桥街电站水情测报系 统升级改造,工作内容 包含加装隔离装置及防 火墙等设备、增加洪水 预报功能,中心站、遥 测站等设备采购、安装、 调试、试运行。 3.庙林电站新建设一套 水情测报系统,主要内 容包含水情测报系统中 心站、遥测站等设备采 购、安装、调试及试运 行。 |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 成施工。 |
5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3.1 基本资格要求
3.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提供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资料;
3.1.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
3.1.3 经营状况良好, 须提交最近 3 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递交文件截止 时间在 6 月 30 日及以前的提交前 4 个年度中连续 3 年度报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在 6 月 30 日后的提交前 3 个年度报表,成立不足 3 年的提供已有年份的报告);
3.1.4 近 36 个月内(投标截止日前 36 个月-月本项目释义均按此原则 ”)不 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并提供承诺;
3.1.5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提供认证证书;
3.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 标 段 投 标 , 提 供 承 诺 , 以 招 标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通 过 天 眼 查查询投标人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
3.1.7 没有纳入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黑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3.1.8 没有纳入“信用中国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3.1.9 无尚未完成的重大被执行经济案件,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经济案件指单项金额 5000 万元及以上或累计金额达到 1 亿元及以上,提供 承 诺 , 以 招 标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查 询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公布信息为准;
3.1.10 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3.1.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近 5 年内承担过至少 2 项装机容量不小于 10 万千瓦水电站的水 情测报系统新建或改造业绩, 须提供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范围或项目概况、签字盖章页等)或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
3.2.2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电站水情测报系统新建或改造项目管理经验(合同 中未明确项目负责人的,需提供任命文件或发包人证明材料或其他合法证明材料),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3.2.3 承包商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库,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3.2.4 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提供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3 月 14 日至 2024 年 3 月 25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