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区域温州市3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框架EPC总承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在框架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在浙江区域温州市范围内建设分布式光伏EPC项目,规划总容量不超过30MWp,全部采用单晶硅电池组件。项目分为混凝土屋顶固定支架项目(低压),混凝土屋顶BIPV式(低压),混凝土屋顶BIPV式架高(低压),混凝土屋顶普通式(高压),混凝土屋顶BIPV式(高压),混凝土屋顶BIPV式架高(高压),彩钢瓦屋顶平铺式(低压),彩钢瓦屋顶平铺式(高压)8种,最终根据现场屋面情况,结合各屋面的承载方案确定具体的安装位置及方案,以建成运营的实际容量为准,本次投标报价暂定30MWp,合同总价以实际装机容量乘以各自投标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2.1.2招标范围:
发包人范围:项目施工图评审,工程建设管理、组件和逆变器甲供,工程建设管理、工程施工监理和组件监造、生产准备。
除发包人范围之外的工程建设范围均属于承包人的工程范围,涵盖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至竣工验收、达到规定的性能保证指标且质保期满等建设项目期间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厂区现场勘察;项目初设编制,施工图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储能部分);施工用电和用水临建设施、环境保护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
2)光伏厂区、设备采购(除组件、逆变器之外的设备)、储能设备及储能附属设备的采购,包含但不限于电池、电池舱、储能变流器、变压器、能量管理系统及附属设备;
3)光伏、储能相关设备及材料的卸车、二次倒运、清洁、保管及检测验收;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甲供除外)、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并最终按标准投产移交等全过程的承包;备品配件、专用工具后期移交生产手续的办理;
4)信息接入电网调度、信息接入龙源电力浙江龙源公司监控中心(如需要)、全范围视频监视系统、水清洗系统、网安系统、防护围栏、爬梯、检修通道、环境监测仪、消缺(含屋顶漏水)、配合性能试验、永久标志牌;在质保期内设备故障及时处理,以及屋顶漏水;
5)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外部关系协调、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消防、质检、并网验收、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安全设施三同时、消防设施三同时、职业健康三同时、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如有)等);档案制作和归档(录入到龙源电力档案系统中);备品配件后期移交生产手续的办理;
6)负责配合办理框招范围内项目有关的消防、环保、节能、安全设施等各项手续、负责设备及材料特殊检验试验费(光伏、储能设备有关的试验等);
7)所需批复手续办理、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及系统调试、并网验收(含质监验收、电网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等)、竣工验收;
8)负责框招范围内项目全面安全管理工作,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应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安全监管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落实“三同时”;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按龙源电力光伏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实施;从施工准备、施工阶段到调试启动、组件并网、试运应建立安全监督网络,编制各项安全保证措施,以顺利实现项目建设的安全总目标;本项目送出工程、升压站(含储能)、集电线路(如有)、光伏场区等目视化的实施应满足《安全目视化管理指南》要求。
2.1.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内框架项下签订合同履约完成或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内累计签订项目金额达到中标总金额,该框架合同项下已签订的具体项目的合同至该项目履约结束为止。单个项目自开工之日起3MW以下90日内,3MW及以上120日内实现全容量并网,并网后2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和档案归档工作。
2.1.4质量要求:质量按照建设精品工程为目标,工程质量验收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执行。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发包人应承担由于承包人返工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任施工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可以是同一人,但需满足两者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写明)。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25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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