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珠区面向实施的近中期交通提升规划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01008706012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海珠区面向实施的近中期交通提升规划):
合同包预算金额:2,73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两年内完成。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 投标的,必须持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珠区面向实施的近中期交通提升规划)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珠区面向实施的近中期交通提升规划)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投标人具有行政相关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按照自然资源部2023年12月29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延期有关事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2717号),自然资源部核发的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海珠区面向实施的近中期交通提升规划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730,0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 /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名 称:广州市海珠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地
名 称:广州群生
地
广州群生
2024年03月18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