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北京铁路物流中心2024年度
装卸业务外包服务招标(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MZD2024-134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 北京铁路物流中心委托,中铁物总国际招标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 北京铁路物流中心2024年度装卸业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A01-A07、A09-A15、A18、A20-A23、A25-A26、A30-A31、A35、A39、A44-A49包;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专业装卸单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享有独立民事权利的法人单位。
3.1.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齐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铁路装卸作业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班组管理、装卸机具管理、业务技术培训、文电管理、装卸文明生产标准、装卸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组织、质量管控等管理制度,熟悉并承诺执行铁路相关规章制度。
(2)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机构,有主要管理人员,专职生产组织、安全管理和专兼职的职工教育、统计核算人员等。
(3)投标人依法规范用工管理,支付劳动者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具备承担相应的劳动法律责任的能力。
(4)租用招标人或通过路内机械配合方式使用招标人装卸机械设备的投标人,应具备修理、保养维护装卸机械设备的能力。提供投标人本企业维修人员资质证明(电焊工、电工须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或委托修理保养合同。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12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类似项目上具有装卸业务服务业绩,须至少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
3.1.4人员要求:
(1)投标人须根据各包件装卸作业规模及现场管理要求,指定现场负责人,派驻的装卸服务人员能力和数量须满足现场装卸需要,并随时根据现场作业要求和作业量进行人员补充和调换,派驻现场的所有人员均需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投标人须根据各包件装卸作业及现场管理要求,配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并均须具备相关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汽车吊、正面吊司机应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Q2 资格,叉车司机应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N1 资格,信号指挥人员(门吊、汽车吊)应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Q1 资格。装载机、汽车吊等轮式装卸机械司机应具有B类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3.1.5设备要求:投标人根据各包件装卸作业规模及现场管理要求,须自带装卸机械及工索具的,相应的设备须符合招标人管理要求及相关安全技术要求。装载机应安装倒车雷达及倒车警示灯,叉车、正面吊应安装倒车警示灯,正面吊应安装F-TR锁防钩挂及人机防撞装置。特种设备须经注册、登记并检验合格,并提供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3.1.6信用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投标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 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五、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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