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内容为3套备份系统设备采购,包括供货、免费安装、联调测试、试运行、验收工作,分别部署在北京集团生产云数据中心、集团同城灾备云中心和内蒙古包头集团异地灾备云中心。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设备产品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
1 |
备份系统1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中技术要求 |
2 |
备份系统2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中技术要求 |
其他: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14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终验(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交货期 :合同生效后20个自然日内到货(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项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内蒙古包头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4月1日(含)至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所投备份系统的销售合同业绩(投标人或原厂商业绩均可),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证明,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物页、供货清单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若非主要产品“备份系统”的原厂商,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三年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且:
① 一个原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投标设备(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② 同一品牌投标设备(产品)的原厂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19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25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