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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嘉福学校建(构)筑物拆除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原嘉福学校建(构)筑物拆除工程磋 商 公 告建成工程咨询股份 受广州市慈善服务中心(广州市慈善
 

原嘉福学校建(构)筑物拆除工程

磋 商 公 告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 受广州市慈善服务中心(广州市慈善医院)的委托,对原嘉福学校建(构)筑物拆除工程(项目编号:GZJCHZ-2024-01-3)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原嘉福学校建(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项目编号:GZJCHZ-2024-01-3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481,200.99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具体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工期

原嘉福学校建(构)筑物拆除工程

人民币481,200.99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为止。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声明函。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声明函) 。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7、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8、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六、报名及登记:本项目需要办理报名及登记,并购买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具体如下:

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登记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招标文件 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日9时30分。

八、提交响应文件

九、磋商时间:2024年4月1日9时30分。

十、磋商

十一、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0个日历天)自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4月1日止。

十二、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365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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