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广西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思贤村高棉屯附近广西鹿寨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渣场。
2.2 项目类型:工程建设
2.3项目规模与概况:广西鹿寨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渣场为山谷形磷石膏库,占地面积约442亩(约29.48万平方米),项目于1996年开工建设,2000年正式投用,2016年停止接纳磷石膏。磷石膏渣场由磷石膏堆场(堆存系统)、回水调节池和污水处理站等三部分,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按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封场的方式对磷石膏渣场进行封场,封场总面积约330亩(其中约250亩的堆场表面已临时覆盖膜布,裸露面积约80亩),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项目施工期间须确保滩面及边坡雨污分流系统的分流能力大于或等于原雨污分流能力,即:表面膜布覆盖面积不得小于原膜布覆盖面积,裸露面积不得大于原裸露面积,分流的雨水接入导排沟导排,不得渗入磷石膏渣体或流入回水调节池。
2.4 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额: 3725.239733 万元。
2.5 工程款预付及进度支付方式:本工程的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10%;工程进度款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
2.6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子项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堆积坝和滩顶整形、夯实,覆排水网、覆膜隔离,覆土、植绿等生态恢复,部分坝体加固,新建库内及堆场周边排洪系统和安全设施等,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工期: 205 天(从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
3.2 资质要求:同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
3.3 业绩要求:2019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尾矿库或磷石膏渣场的新建、改建、扩建、回采、闭库、封场或环境治理等施工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封场、生态修复治理等施工项目),需提供合同封面页、范围页及签字盖章页(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业绩均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
3.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矿业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投标文件需提供承诺,如弄虚作假,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要求:人数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安全员作为专职安全员(投标文件需提供承诺,如弄虚作假,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 投标人其他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投标截止日前半年(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3.7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小于或等于3个。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小于或等于3个。①联合体参与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如以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各分项若涉及投标人,除评分表中专项要求外,则主要针对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评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0日17时00分至2024年3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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