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福州电厂#1斗轮机及#3卸船机大修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3卸船机2007年正式投产运行,至今未进行彻底性大修。#3卸船机为ZQX1500四卷筒差动补偿牵引小车桥式卸船机,是由杭州华新工程公司设计、制造、安装;采用芬兰科尼公司(KonECRANES VLC CORP.)技术,卸船机额定生产率为1500t/h,有效工作运行距离为260米,配单个10万吨级泊位,煤码头全长310米,宽32米,其中码头轨道长294.5米。
#1斗轮机2007年正式投产运行,上次大修为2017年。#1斗轮机为露天布置,生产厂家为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型号SR4000/1500.35,堆料出力4000t/h,取料出力1500t/h,悬臂长度35m,折返式运行。斗轮机下设一可逆运行的带式输送机,带宽B=1800mm,带速V=4.0m/s,额定出力Q=4000t/h。运煤系统采用程控和就地控制两种方式,其上煤系统运行班制为3班,每班运行约4小时。
2.1.2 工程建设目标:
根据工程量清单完成#1斗轮机及#3卸船机大修全部项目,所有项目验收合格率100%,斗轮机和卸船机修后各项参数满足设计要求。
2.1.3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的#1斗轮机及#3卸船机大修项目,包括#1斗轮机及#3卸船机大修项目的解体检查、清理、测量、检修、更换不合格备品备件、修后试运及资料整理。
2.2 其他:项目总工期:#3卸船机施工期限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投标人30天内完成材料及备件采购并运至施工现场,材料及备件到货后通知招标人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可以使用。现场施工期限为50天。材料及备件未按要求时间内运至施工现场或施工期限超期均按合同超工期考核条款进行考核。具体检修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斗轮机施工期限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投标人30天内完成材料及备件采购并运至施工现场,材料及备件到货后通知招标人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可以使用。材料及备件未按要求时间内运至施工现场或施工期限超期均按合同超工期考核条款进行考核。现场施工期限为45天。具体检修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现场条件具备时卸船机和斗轮机可同时施工,投标人需安排两台设备同时检修所需要的人员到场。码头卸煤期间及上煤期间,#1斗轮机、#3卸船机大修工作需根据船期及配煤要求,合理安排检修工序,不得影响煤船正常接卸或靠离港,也不得影响运行配煤。
若卸煤及配煤需要时,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恢复设备,并将工作票压至输煤运行,收回工器具和材料并将人员撤离现场,工期顺延,确保输煤系统工作的顺利进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A级及以上(老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安装、修理、改造许可A级桥式、门式起重机及以上(新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卸船机和斗轮机检修的合同业绩各1份(若1份合同中同时具有卸船机和斗轮机检修业绩视为满足业绩各1份要求),且均已完成检修。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检修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一台卸船机维修或斗轮机维修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0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