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动车段动车组防污闪喷涂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WZ-GZ2024-3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动车段动车组防污闪喷涂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许可和认证:投标人使用防污闪材料具有动车主机厂装车使用经历,需提供防污闪涂料喷涂装车证明,投标人具有IRIS铁路行业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含防污闪)。
3.1.3环保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近五年有效期内认证证书。
3.1.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财务报表。
3.1.5质量保障能力:投标人须具备防污闪涂料生产能力,生产的防污闪涂料须满足《绝缘子用常温固化硅橡胶防污闪涂料》(DL/627-2012)技术规范,提供国家CNAS或CMA等专业实验室出具近五年内有效期内的防污闪涂料检测报告。
3.1.6服务业绩:服务业绩:投标人应具有三年以上动车组防污闪材料喷涂工作经验(需提供防污闪喷涂项目合同),且未发生因涂料失效或质量问题引起的污闪事故,须提供三年(2021年-2023年)相应车型动车组防污闪喷涂相关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1.7履约信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2022至202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网页截图);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公布的禁止处罚期内的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2)本项目须在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且下载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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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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