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煤制油煤矸石综合利用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煤直接液化项目配套洗煤厂年产煤矸石约为40万吨,为了回收矸石中热量,避免资源浪费,秉着“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需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化单位,对煤矸石中热量进行回收,对洗选后无热值的矸石进行综合利用。
2.1.2 招标范围:
投标人自建煤矸石洗选及矸石综合利用设施,将招标人洗煤厂产生的煤矸石通过洗选(洗选地点设置在招标人热电生产中心)。回收其中的煤炭过磅后运输至招标人热电锅炉的上煤系统,洗选后矸石由投标人进行综合利用。其中煤矸石、产品煤、选后矸石的运输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
2.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1.4 项目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文件,如需跨省转移,需提供向煤矸石移出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报告以及接收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矸石洗选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26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0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