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条件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566号及616号项目整体用电工程(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经融通地产(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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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566号及616号项目整体用电工程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566号及616号项目整体用电工程 | 1 | 项 |
项目计划工期为:计划工期60日历日,具体见开工通知。
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566号及616号。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工程合格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
其他:本项目拟选定1家投标人
控制价:8,353,945.31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单位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至少提供经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的报告正文及三表一附注。
3、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
4、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
5、投标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8.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8.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9、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
10、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四级或以上资质,和国家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1、业绩要求:投标单位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类似项目业绩。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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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4-03-26 18:00:00起至2024-04-01 18:00:00止(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