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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有限公司黑龙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物业后勤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7     浏览:0    
核心提示:黑龙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物业后勤服务项目已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黑龙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物业后勤服务项目已批准, 资金来自企业自 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黑龙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幸福镇莫力村靠河路 168 号,所属风电场地点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清单。

2.2 机组容量:共 1272MW。

2.3 计划工期:2024 年 7 月 6 日至 2025 年 7 月 5 日, 365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4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黑龙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集贤区域运维中心、 北架风电场、依兰区域运维中心、吉成风电场、锐驰风电场、东辉东安风电场、双岭风电场、 碾子山风电场、虎峰岭风电场、新岭风电场、东升水电站、龙江项目部及达连河项目部等办  公区环境卫生清扫和保洁工作及招标人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任务。具体服务工作范围及工作标准参照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服务项目清单、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

2.5 工作内容:

2.5.1 投标人负责黑龙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部及风电场办公区域、生活区域及 就餐区域的安全、卫生、保洁、食品加工及需求单位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任务, 但不仅限于此。

2.5.2 公司本部及风电场食品加工和保洁工作。招标人提供日常必备的服务器具和保洁 用具,并定期对上述工作范围进行环境卫生的督导检查, 投标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顿,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任务。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 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3 投标人具有近 5 年(2019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2 项及以上相关类似服务业绩(含正在执行业绩),并提供合同证明文件扫描件。

3.4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子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方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220 万元人民币,超过此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至 2024 年 4 月 8 日 17 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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