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基地二期100万千瓦项目配套储能全阶段勘察设计技术咨询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大基地二期100万千瓦项目配套储能全阶段勘察设计技术咨询
合同编
招标项目编
甲 方:海南州黄河伏山发电
受国家电投*公司的委托,就大基地二期100万千瓦项目配套储能全阶段勘察设计技术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甲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招标范围与项目概况
1.1.1 招标范围
大基地二期100万千瓦项目配套储能全阶段勘察设计技术咨询。
1.1.2项目概况
大基地二期100万千瓦项目配套储能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电园区内,场址距共和县以南48km。场址区中心坐标为北纬35°59′12.4″,东经100°14′1.41″,海拔高程约为3000⁓3150m,G214国道和共玉高速紧邻场址区北侧,占地面积约为6公顷,场址区内地势平缓开阔。
项目本体光伏容量为700MW,风电容量300MW,本项目储能容量为200MW/800MWh,拟采用共享储能方式。
以上工程量按最终确定的设计文件工程量为准。
1.2主要工作内容及成果资料提交
1.2.1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2.1.1负责大基地二期100万千瓦项目配套储能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现场踏勘、收集整理资料、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准备工作;
(2) 可行性论证;
(3) 技术预测;
(4) 专题技术调查;
(5) 分析评价报告;
(6) 参加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按照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最终提交审定版可行性研究报告。
1.2.1.2负责大基地二期100万千瓦项目配套储能项目总体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按照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本工程的全阶段设计工作,保证设计产品的质量,对设计产品质量全面负责,设计指标定义明晰、统一、明确;
(2) 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建管单位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册、供图计划施工图纸以及竣工图等文件,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招标人交付设计文件;
(3) 在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建管单位组织下,及时向有关单位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安全交底工作;
(4) 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错误及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解决的设计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处理(修改或补充),将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审核;
(5) 在保证设计规模、标准不变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工程费用;
(6) 根据规程规范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参加施工过程中的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及重要部位的检查验收,参加单项工程的中间验收、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应阶段的设计报告;
(7) 参加招标人及招标人授权的建管单位组织的各类协调会议、审查会,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并负责相关技术方面的解释工作;
(8) 及时处理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做好设计服务工作;
(9) 及时向招标人及招标人授权的建管单位反映、通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方面的问题;
(10) 全阶段勘察设计工作中涉及工程布置、主要结构形式等设计方案修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征求招标人及招标人授权的建管单位的意见;
(11) 及时向招标人及招标人授权的建管单位反映、通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方面的问题;
(12) 现场设计服务人员应遵守招标人及招标人授权的建管单位工程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13) 乙方应保证,招标人不会也不应该因使用了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技术数据等而产生侵权。若有任何侵权行为,乙方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索赔责任。
1.2.2成果资料提交
(1) 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通过审查的“大基地二期100万千瓦项目配套储能全阶段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15份(审定版),并提供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各1份;
(2) 中标人向招标人按照项目建设进度要求提交相应阶段的勘察设计方案,份数满足招标人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文件:20份(按需提供)
施工图设计文件:26份(纸质+电子版)
竣工图设计文件:15套(纸质+电子版)
如中标人不按协议条款及招标人的要求执行,服务期限、报告份数或报告质量等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勒令中标人整改,相应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1.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3.1项目实施
1.3.2工期要求:
(1) 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版),份数满足审查会要求,并根据审查意见负责对报告书进行修改和完善,审查会后5日内提交最终版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 全阶段勘察设计:投标人技术服务工作进度须按照与招标人商定的计划提交设计文件(份数满足招标人需求),工作期限应满足工程于2024年12月30日前建成投产的建设进度要求。
1.4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甲方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3人员要求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全阶段勘察设计应由编制单位中取得高级职称的全职工作人员,作为
1.6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2项新能源项目勘察设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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