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2024-2026年城区普邮投递业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业主(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业主2024-2026年城区普邮投递业务外包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业主2024-2026年城区普邮投递业务外包项目
2、采购编号:HZY-ZC-24048
3、采购内容:
3.1外包范围:区、县城区以普邮投递为主、包快投递为辅的混投段。
3.2服务内容:根据邮件揽投服务规范、操作规范及质量标准,完成本道段邮件的揽投工作,以及相关客户服务和业务宣传工作。
3.3本项目采购预算:本项目年度预算为122.9319万元,2年采购总预算245.8638万元。本项目设置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采购内容 | 采购品目 | 预计年度业务量(万件) | 控制价 | 年度预算金额(万元) | 2年总预算金额(万元) |
张家界市邮政县、区城区普邮投递外包 | 普邮 | 69.3000 | 投递控制单价1.17元/件,普邮品种需要折算 | 81.0810 | 162.1620 |
普邮投递里程补贴 | 41.8509 | 1元/公里 | 41.8509 | 83.7018 | |
小计 | 122.9319 | 245.8638 |
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控制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4、合同有效期
1.采购结果有效期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在运行质量和考核达标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有继续合作意愿,可以续签一年。
2.合同签订后,因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或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规定前提下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调整合同价款(金额、结算标准、付款方式及条件)或合作条件、质量等合同条款。采购人也可要求中止合同重新采购,但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中标供应商。
3.合同期终止,原中标供应商应承担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由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工(跟)单、投诉、查询等引起的后续处理完结。
4.合同有效期内,如招标人因政策原因要求进行场地搬迁,双方协商解决,如未达成一致,招标人可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费用。
5.本合同有效期内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安排中标供应商揽投工作,但不承诺一定发生实际需求,不保证成交数量、金额;招标人有权对设备改造、作业规范变更、网运组织架构调整、外包作业流程变更,外包方必须服从;招标人有权对外包环节的投递段道及区域进行变更,如按上级要求将某区域的揽投环节工作由外包模式变更为自营模式或与共配中心合作模式,招标人不承担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无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经营资质,应提供书面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在营业执照所属地申请增加经营范围。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增加经营范围,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
2.投标人提供1个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服务内容为邮件(快递件)投递/配送处理相关的业务外包或劳务承揽(劳务外包)业绩。
3.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各区域配备不少于1名具备相关内部处理现场管理经验的项目经理(即
4.中标后中标单位必须在30天内完成业务外包内容承接,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
5.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自行开具品目为“业务外包”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书面承诺。
6.为共同推动外包业务高质量发展及资源共享,投标人派驻在招标人的外包人员工资、奖金、绩效、津(补)贴、年终奖等薪酬福利,由投标人统一签订批量代付业务协议,通过项目所在地邮政企业的邮政储蓄账户进行发放。投标人派驻在招标人的外包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险,通过项目所在地的邮政企业协办,从中邮人寿保险出单。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
7.供应商如为张家界市外地企业,须在张家界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事处或 )或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在张家界市内设置办事场所。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设置办事场所,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
8.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9.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省邮政 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或综合办公室。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和其他高管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5、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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