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宁市
1. 招标条件
本山东分公司华源热电基于在线辨识先进算法的动态评估系统在“两个细则”考核中分析与应用科技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
2.2 规 模: 济宁华源热电有限公司建设2台35万千瓦超临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
2.3 标段划分: 山东分公司华源热电基于在线辨识先进算法的动态评估系统在“两个细则”考核中分析与应用科技服务项目。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
2.5 服 务 期: 暂定2024年5月5日至2024年12月20日,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对照山东电网“两个细则”辅助服务补偿和并网运行考核标准,投标方通过自主研发的采集装置,采集RTU、DCS等系统相关数据,对电源侧数据进行处理;开发一套基于数据挖掘的汽轮机调节阀流量特性流量监测和优化软件,实时对汽机阀门流量特性曲线进行监测及优化,结合华源热电厂特有的汽、热、电、储多模式,建立数学模型实时计算AGC各性能指标,通过对源网数据的综合处理分析,实现机组蓄热能力预测、达到AGC和一次调频的协调动作,提升AGC指标精度K2值,提升机组AGC收益。AGC性能指标与调度考核系统的数据偏差对比误差小于0.1,在不改变机组负荷变化率、机组非熔盐模式下综合性能指标Kp值提升至3.85以上。优化#1机组主蒸汽温度、再热蒸汽温度等自动控制,优化汽轮机阀门特性,确保在电力爬坡辅助服务过程中各自动快速响应,提高电力爬坡辅助服务收益。本项目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3项,受理发明专利不少于3项,核心期刊发表(或录用)论文1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300MW及以上机组一次调频智能控制系统业绩,并具有至少1项300MW及以上机组一次调频大扰动试验业绩(如1项合同中同时包含一次调频智能控制系统业绩和一次调频大扰动试验业绩,则视为满足上述要求);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工程内容或范围的关键页等)。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4月07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