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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矿区(安太堡区域)固废处置合作运营施工服务项目公告

   日期:2024-04-01     浏览:0    
核心提示:平朔矿区(安太堡区域)固废处置合作运营施工服务,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
  平朔矿区(安太堡区域)固废处置合作运营施工服务,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负责实施平朔矿区固废处置协调和现场粉煤灰等处置工作,满足国家对固废处置的环保要求,保障项目高效进行。本项目共设置Ⅰ期和Ⅱ期两个填埋场地,预计固废处置量为500万吨/年。其中Ⅰ期填埋场正在进行日常处置填埋工作,且已完成了部分附属工程,预计剩余库容约300万m³;Ⅱ期填埋场尚未开展实施,预计库容约2000万m³。具体服务标准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
 
2.4服务地点:平朔矿区(安太堡矿排土场区域)
 
2.5报价方式:固定单价(不含税)
 
2.6付款方式:甲方根据每月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的实际处置量按月支付对应费用,如乙方当月存在考核扣罚,甲方按合同规定在当月结算款中扣除。
 
结算时乙方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税务局设定的税率执行。
 
结算费用=实际处置量×中标综合处置单价-月度考核扣罚。
 
2.7 最高投标限价:4.5元/吨(不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提供粉煤灰或石膏或炉渣处置业绩证明,(提供能够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括: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如关键信息不全,可补充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
 
3.3 具有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的机械设备。其中,装载机不低于5台、压路机不低于1台、挖掘机不低于1台,平地机不低于1台、洒水车不低于4台、自卸车不低于5台。(需提供承诺证明)。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3月 29日 15 : 00 : 00 至2024年 4月12日 18 : 00 : 00 。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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