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包)。
2.1.1项目概况:根据青海省气象局、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联合印发《青海省气候可行性论证指导目录》的通知要求,为落实《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推进和规范我公司新能源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我公司拟在大柴旦行委开展新能源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方案报告编制工作,服务地点为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行委。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国家第二批大基地项目国能(大柴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70万千瓦光伏和30万千瓦风电)、配套330kV、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国能(大柴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大柴旦1000MWp源网荷储清洁供暖光伏项目(一期50万千瓦光伏、二期50万千瓦光伏)、配套33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国能大柴旦揭榜挂帅压缩CO2储能4万千瓦/16万千瓦时+20万千瓦光伏项目(配套35kV架空集电线路),共计3个项目。投标人需完成3个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专题报告编制准备工作,主要工作包括且不限于完成项目气候可行性方案报告,负责审查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审查意见、批复文件,相关工作由投标人自行协调。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为止。
2.1.4项目地点: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行委。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咨询项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09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