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湖南中稀环保科技 的委托,就伴生矿物料综合处置项目智能驾驶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由于第一次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重新组织第二次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范围:伴生矿物料综合处置项目智能驾驶设备的供货:包括设备的采购、运输(到现场业主指定地点)、商检、指导安装及调试,并完成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保证达到工程设计的要求,确保项目建成后实现智能化、绿色化、自动化的目标。所有设备为到现场落地含税价。
2.3交货期: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4交货
2.5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供货与安装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财务及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无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情况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且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0至2022年)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应均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无重大财务风险。未被“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