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河北蠡县热电联产项目2×350MW机组施工调试监理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期工程容量为2×350MW热电联产机组,属于 保定发电有限公司一期新建工程,拟位于河北省保定市蠡县规划区内,育才东路以南,规划经三路以东,南水北调管线以西,厂址一期东西长约800米,南北约380米,用地约27公顷左右,是河北省“十四五”期间的重点项目,于2023年3月23日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冀发改能源核字【2023】23号”文核准。本项目预计(暂定)2024年7月开工,2026年2月1日#1机组投入生产运行,2026年3月31日#2机组投入生产运行。
工程建设目标:树立服务雄安新区“桥头堡”品牌。将蠡县热电联产项目作为集团公司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发挥区位优势、支持服务雄安新区建设的重要“桥头堡”工程,以打造清洁化、一体化、精细化、智慧化于一体的综合型绿色能源供给中心为目标,坚持“去工业化,近城市化”的设计理念,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与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生态环境、人文社会环境相融合。将蠡县项目建设成为同地区、同时期、同类型机组中,指标最优、全寿命期成本最低的绿色煤电新标杆,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彰显央企责任担当,推动解决雄安新区及保定区域生活供暖和工业用热需求。
建设工期:本工程计划自2024年7月份主厂房浇筑第一灌混凝土(暂定,以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为准),至第一台机组投产工期为18个月(暂定,以工程批复的里程碑节点工期为准),第二台机组投产日期与第一台机组间隔2个月(暂定,以工程批复的里程碑节点工期为准)。
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所有施工调试监理工作(不含水土保持监理、铁路专用线施工调试监理、环境保护专项监理的工作),本工程附属建筑及其所有相关工作施工、调试、项目评价验收等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勘察设计、工程物资招标、现场施工、单体工程施工、设备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以及机组试运行、性能试验、移交生产、工程合同结算审核、全过程质量验收、达标投产、竣工验收、档案整理移交、创国家优质工程、缺陷责任期等各阶段工作;参加设计优化;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参加主辅设备、主要材料招标;参加招标方组织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的厂家验收;直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项目评价验收的所有监理工作,均包含在内。监理单位需配合项目办理规划和开工许可相关工作,并根据地方工程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提前报备。
上述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所有主辅生产系统、桩基工程、五通一平、软基处理、边坡治理、取排水工程、引水相关改建工程、防浪坝工程、附属建筑等所有建筑安装工程,现场设备制作监造,厂区性附属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因机组建设所需改造引起的所有原有设备、设施、系统改造、拆除工作,施工场地下方各种不确定因素引起施工变更所有监理工作,均包含在内。
工程资料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整体资料管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接收、发放、收集、整理、统计等工作)。
监理人工作内容按照《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 5434)的要求,遵照八管控(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工艺、进度、造价、技术指标、环保)、两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一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的原则进行。
根据项目创一流指导思想、 电力建设“两高一低”指导意见、以及本项目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总体目标,监理单位制定为达成此目标的专题管理策划和措施。
按照 标准要求组织单项工程开工条件的验收及交安装、调试等各节点的验收;根据 标准负责工程精细化、洁净化管理的组织、策划、监督、考核;负责工程整体安全、文明标准化策划工作,并负责日常管理、监督、考核;
监理单位要制定本工程的监理规划报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并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总监理师要组织各专业制定监理实施细则报项目法人工程部备案,各专业按实施细则进行监理。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监理进场开始服务起,与各施工单位最终结算完成。至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6个月,且本项目相关监理服务工作全部完成为止。本工程水土保持监理、铁路专用线施工监理、环境保护专项监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除此之外未表述的但与本工程相关的工作内容均包括在监理服务范围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方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全过程监理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方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方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注册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300MW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火电机组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投标方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