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项目建设地点: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
2.1.2 招标范围:珠海港高栏港区散货码头工程装卸系统及基础工程施工主要包括新建、续建及改造以下内容:
(1)装卸系统:包括装卸设备、智能采制化系统等。具体内容为:
1)装卸设备:包括桥式抓斗卸船机3台、装船机2台、斗轮堆取料机2台、斗轮取料机1台、新增15条带式输送机、延长1条带式输送机等;
2)智能采制化系统:包括现有煤炭智能采制化系统的扩建,新增铁矿石采制样设备等。
(2)基础工程(设备部分):包括供电照明系统、控制及管理系统、信息与通信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抑尘系统、环保系统等,具体内容为:
1)供电照明系统:包括现从上级变电站新敷设2路10kV进线电源到3、2变电所的高压无功补偿装置升级改造,新建2套高压船舶岸基电源,所有新增用电设备的供配电,1、10#泊位码头道路和前沿水域、转运机房(T6/T8/T14)、新增皮带机驱动站及配套辅助设备区域等的照明等;
2)控制及管理系统:包括现有中央控制系统、管控一体化系统等的扩建,堆取料机远程集中控制系统、装船机远程集中控制系统的搬迁和扩建等;
3)信息与通信系统:包括所有新增视频监控系统及VHF船台设备等;
4)给排水及消防系统:依托一期工程,新增散货码头配套给排水及消防系统等;
5)通风和除尘系统:包括新增采制样房和转运机房的边墙式轴流风机,新增3座转运机房的干雾抑尘设备,改造现有10座转运机房的干雾抑尘设备等;
6)环保系统:新增2套油污水和2套生活污水智能接收装置,采购部分溢油防护设施等。
(3)基础工程(土建部分)
包括道路与堆场工程、生产与辅助建筑物等,主要包含新建T6机房、T8机房、T14机房、溢油应急设备库、采制化车间,新增栈桥、皮带机基础、装船采样新增BZ6煤炭采样装置房、T15机房及集控中心(由客户服务中心改造)等。客户服务中心三、四层原功能为标间及套房,现改造为集控中心,包含集控操作区、配电间、控制间、卫生间、办公室、会议室、更衣室等。
2.1.3 计划工期
建设工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类 1 个合同段。具体见附件1。
标段类别 |
标段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A类港口工程 |
珠海港高栏港区散货码头工程装卸系统及基础工程施工项目 |
包括新建、续建及改造:(1)装卸系统:包括装卸设备、智能采制化系统等;(2)基础工程,分设备及土建两部分,其中设备部分包括供电照明系统、控制及管理系统、信息与通信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抑尘系统、环保系统等;土建部分包括道路堆场工程、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工程等。 |
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以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详见附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成功完成至少1个国内新建或扩建散货码头的装卸设备(或机电)安装工程业绩(以交工验收或无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亿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类(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 1 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