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盘山公司2×530MW机组创新升级及延寿改造项目1号机组照明灯具及智能照明控制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盘山公司位于天津市蓟州区,南距天津市区110km,西距北京市90km,东距唐山市75km。地处京、津、唐三市中心地带。国电电力盘山公司创新升级及延寿改造项目规划改造2×53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本工程计划于2024年7月第一台机组投产发电;2026年7月第二台机组投产发电。
2.1.2招标范围: 盘山公司2×530MW机组创新升级及延寿改造项目,采购1号机组锅炉房、汽机房等区域使用的照明灯具及其配套的动力柜、控制箱、灯具材料、智能照明控制系统,除上述全部配件、材料、备品、专用工具外,还需要提供保证设备指导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
2.1.3交货期(货物):合同签订20天内第一批灯具、材料、控制柜及智慧控制系统所需组件等设备,交货至 盘山公司并完成验收工作;所有灯具、材料、控制柜及智慧控制系统在合同签订45天内交货至国电电力盘山公司并完成验收工作;合同签订45天内开关柜设备交货至国电电力盘山公司并完成验收工作。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火电机组照明灯具和智能照明控制系统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中照明灯具和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累计金额不低于15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扫描件不能含盖以上信息,还需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