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物资公司化工中心2024年度区域级聚丙烯催化剂铺货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 ,项目名称:化工中心2024年度区域级聚丙烯主催化剂公开招标铺货采购,合同有效期两年,当合同实际执行量达到预估总量后,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采购范围:本标段采购范围为聚丙烯主催化剂,共计1项。
注:
1)投标人不可选择同一标段内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2)招标数量仅作为参考,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当实际结算数量超过预估量后,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1.3合作形式:
1)长协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2年;
2)交货期: 订单确认后7-10天内完成供货,具体以最终用户需求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3份国内不同用户 INEOS 工艺聚丙烯装置(或称为Innovene聚丙烯装置)催化剂的合同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 1 年或以上,单个合同采购量不少于 10 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必须能够证明在INEOS工艺聚丙烯装置使用此主催化剂能够连续生产均聚、无规、抗冲聚丙烯全系列产品,并包含工艺技术名称、使用情况等关键信息。若合同中未体现应用装置和供货量,可在技术协议或用户证明中体现,可以是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09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1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