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 |
信息服务费(元) |
重庆长寿狮子滩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必要性论证服务 |
开展重庆长寿狮子滩抽水蓄能电站必要性论证工作,重点围绕重庆市及西南片区电力市场(含外电入渝)需求和国家电投集团公司发展要求,对项目战略符合性、建设必要性、开发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科学、合理、客观、全面的分析,提交必要性论证报告并通过国家电投集团公司审查,同意立项。 |
合同签订30日内,完成《重庆长寿狮子滩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必要性论证报告》编制,通过审查,满足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立项要求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重庆长寿狮子滩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必要性论证服务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未出现资不抵债或连续两年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近三年内未发生过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且未进入集团公司、重庆公司系统内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的承包商,随投标文件提供声明函。 二、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完成过1个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必要性论证或抽水蓄能电站接入系统业绩。提供业绩证明,中标项目合同(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审查证明(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项目经理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9: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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