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羊曲水电站生活区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维护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黄河羊曲水电站生活区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维护工程
合同编
招标项目编
甲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工程建设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黄河羊曲水电站生活区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维护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甲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羊曲水电站位于青海省兴海县与贵南县交界处,电站海拔2600米,距离省会西宁市242km,距贵南县城50km,对外交通便利。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羊曲水电站生活区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维护。
1.2.2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办公生活区已接入污水处理管网的2套污水排放设备进行日常运行及维护。
(2)对污水处理站的清水箱及污泥箱按时进行清理。
(3)每月提交水质检测报告。
(4)建立运行记录、加药记录、设备维修记录、中水回用拉运记录、巡回记录等台账。
(5)负责办公生活区周边区域化粪池(5座)、集污井(160个)的日常维护,化粪池(5座)暂定每年清理和清运两次、集污井(160个)暂定每年清理和清运一次;并在投运前清理、清运、处理淤积物。
(6)负责生活区中水回用系统运行维护。
(7)负责污水处理厂内覆土区域的杂草清理。
(8)生产区化粪池清理和清运,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2.3项目实施地点、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2.3.1项目实施地点
羊曲水电站办公生活区。
1.2.3.2项目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18个月(即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但受托人须在每个年度合同结束前2个月,接受委托人的年度履约评价和考核,评价和考核合格后方可执行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价和考核不合格时,委托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下一年度以及其后年度合同的签订,已约定的服务期限亦自行终止,且委托人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根据羊曲水电站工地施工进展情况,若现场污水系统不需进行运行维护时,经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后,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1.3资金来源
本电站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对相关人员的资格要求
针对本项目必须配备的特种设备操作工、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须具有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1.5业绩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9年2月1日至截标日),独立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维护工作,且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的业绩(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及甲方运行证明)。
1.6现场踏勘
本标不组织现场踏勘。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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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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