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1)项目总体概况:133万千瓦光伏基地发电项目(配套升压汇集站及送出工程),基地项目包括关岭县沙营镇老鹰岩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关岭县沙营镇马蹄井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关岭县沙营镇余家寨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关岭县永宁镇宋家庄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关岭县永宁镇钻子岩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关岭县新铺镇八家寨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关岭县岗乌镇白岩农业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总投资482794.0万元。 (2)本标段概况:本工程由关岭县盘江新能源220kV汇集站新建一回220kV送出线路至500kV八河变。线路起点位于关岭县沙营镇前进村已建汇集站,止于500kV八河变220kV间隔。本标段建设220kV送出线路约40km,合同估算价:9200.0万元。 2.1.2 建设地点:关岭县沙营镇、永宁镇、顶云街道、断桥镇、镇宁马厂镇等。 2.1.3 工期要求:工期150日历天,暂定开工时间:2024年5月8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开工后150天内完工并具备带电条件。 2.1.4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能源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瑞金北路172号,电话:0851-86891321。
2.2招标范围: 本标段招标范围(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本工程所涉及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消缺、竣工验收、性能保证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程;本工程涉及的手续办理、土地协调、青苗补偿等全部工作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生产准备所必须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标识标牌、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生产准备及所必须的技术培训等全部工作;本工程涉及的所有协调工作。 (2) 按招标人及南方电网要求统一进行标识标牌的制作、警示标识牌、无人机巡检牌安装及喷涂。 (3) 本工程涉及的土地征用、租用、施工临时便道等工作,线路所涉及的用地由投标人自行勘察并负责补偿。本工程涉及林木砍伐、构建筑物的拆除、跨越公路和铁路等的手续办理、费用补偿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4) 本工程路径协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用地预审、核准批复、涉及不可避让管控因素等手续文件办理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因为合规性手续办理滞后造成的行政处罚。 (5) 本工程所涉及的环评、水保、林地、土地复垦、社稳、安评、压覆、职业卫生等专题报告由投标人负责。 (6) 本工程所涉及的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7) 投标人如对线路路径进行优化(但要保证塔基用地土地预审批复契合度高于80%),塔基不能占管控因素,如不能避让,由投标人编制专题报告并获得批复,确保用地的合规性,塔基及线路施工占地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8)由本工程线路跨越、穿越引起相关输电线路的改造、新增和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9) 投标人负责本工程220kV电缆(含光缆)沟新增用地涉及的协调、补偿、复垦、征用工作;电缆终端场用地手续的办理由投标人负责。 (10) 本工程涉及需由有资质第三方单位开展检测、试验等工作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11) 投标人负责项目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的注册、消缺、验收等相关工作;负责办理进出八河变电站工作的有关手续;负责本工程施工图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及有关费用。 (12)投标人应积极配合分界点第三方的工作,及时提供条件给予便利,投标人应协助招标人对第三方分界点的工作进行安全监督和质量验收。 具体范围为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3.1.2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若中标,投标人须按施工资质要求将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材料提交招标人书面确认。(2)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中标,投标人须按设计资质要求将工程设计单位资质材料提交招标人书面确认。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2)施工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设计单位独立投标时不提供此项,若中标,投标人须按此条要求将施工负责人资格材料提交招标人书面确认。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3)设计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单位独立投标时不提供此项,若中标,投标人须按此条要求将设计负责人资格材料提交招标人书面确认。3.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截止投标日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1.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1.6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 ①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② 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③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④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24-04-09 00:00 至 2024-04-15 23:59 ,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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