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市新城龙湖区块8-18a地块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建设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保安保洁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龙港市新城龙湖区块8-18a地块建设项目坐落于温州市龙港新城龙湖区块世纪大道以东、东海大道以南、昌盛路以西、映湖路以北,地块总用地面积52592.19平方米,容积率≤2.224,计入容积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16965.29平方米,其中沿区间三路设置商业裙房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
2.2 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保安保洁服务详见附表。
2.2.2本次招标的保安保洁服务,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3计划开始交货(提供服务)日期:2024年5月1日
2.2.4交付(提供服务)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
2.2.5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2.6最高限价:1054620.00元
2.2.7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最大中标能力为 1 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提供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省级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3 业绩要求:近年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不少于1个标的物业绩;
3.1.4 信誉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存在失信惩罚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本层级及以上层级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1.5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相关工程用户无不良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未被列入不良分包商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0日12时至2024年4月15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完成投标报名并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物资信息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
1 | 物业 | 保安队长 | 18 | 人*月 |
2 | 物业 | 保安 | 144 | 人*月 |
3 | 物业 | 保洁 | 18 | 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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