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开都河公司水情水调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目前开都河公司遥测站运行已近十年,设备出现老化,卫星设备故障频发,测站为单信道卫星方式运行,水情数据质量得不到保证;水情系统前端web展示界面由flash框架搭建,该框架在2020年12月31日停止更新支持,系统前端目前只支持flash中心自带浏览器进行使用,且该系统建立于2012年,距今已有十年未更新,系统陈旧且其所具备功能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生产工作需求,因此建立新的水情水调系统展示界面,添加新的水情测报系统工作模块迫在眉睫。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
开都河水情水调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遥测采集软件、WEB平台、水务计算及数据滤波、与监控系统通信软件、电子地图、报表系统、气象数字预报系统、进程管理、水文预报模型优化完善、水库智能防洪调度模型、流域梯级电站经济调度策略优化、气象-水情-水调数据监测预警管控系统、手机APP、新能源负荷预测及水光互补系统、水光互补综合调度系统优化、数据迁移等。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都河水情水调智能化升级改造的方案设计、建设(软件开发、安装调试、试运行等)、设计联络会及保证期内修复等全部工作。具体工作为:
(1)按照现场设备实际情况、本技术条款的规定和应遵循的规范标准,设计并配置开都河水情水调智能化升级改造软件。
(2)负责组织实施本技术条款规定的各系统功能的技术开发和现场调试,实现系统接入和调试合格。
(3)负责组织每月召开至少一次设计联络会,讨论确定系统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
(4)负责培训甲方的运行、维护技术人员,确保甲方相关人员具备使用、管理、维护和调试系统的能力。
2.1.3服务期:本招标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
2.1.4服务地点:新疆和静县哈尔莫墩镇向西50公里处察汗乌苏营地和新疆库尔勒市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水情水调系统建设或水情水调系统升级项目合同业绩1份,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1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17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