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县级邮件处理中心邮件内部处理环节业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业主(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业主县级邮件处理中心邮件内部处理环节业务外包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业主县级邮件处理中心邮件内部处理环节业务外包项目
2、采购编号:HZY-ZC-24050
3、采购内容、采购预算、标段划分:
3.1.外包内容:邮件处理中心邮件装卸全过程处理等(含接卸车、装发、扫描、分堆、分拣(到站点)、车间内送交接取、集包处理、预分拣、制作路单、邮袋出入库调拨管理。外包流程包括以下2个环节:
(1)邮件装卸全过程处理等工作(含接卸、装发、扫描、分堆、包件分拣(到站点)、车间内送交接取、异常邮件处理、邮件信息预处理),集包处理、制作路单、预分拣、邮袋出入库调拨管理。
(2)集包全过程处理工作包含袋牌预制、邮件粗分、邮件细分入格、封发抄登、总包齐格封发、总包交接等。集包格口随集团公司、省 生产作业计划情况适时调整,进口分拣至最小生产单元支局、揽投部和站点。
3.2.采购预算:2023年全年娄底四个县级公司进出口邮件总量3150.23万件,日均处理量8.63万件。按每年10%增幅计算,预计2024年全年县级公司进出口邮件处理量为3465.25万件,预计日均处理量9.63万件;预计年外包费用标段1新化处理中心外包:241万元,标段2双峰处理中心外包:195万元,标段3涟源冷江处理中心外包:257万元。合同有效期两年,预计年度预算总金额693万元,两年共计1386万元。
3.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可多投多中,每个标段选取1名主供应商,1名备选供应商,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 环节名称 | 控制单价 |
预计2024年 | 预计年度预算总金额 | 预计2年总预算金额 |
(元/袋件) | (万件) | (万元) | 万元 | ||
标段一新化 | 处理中心进口总包经转全流程 | 0.4110 | 1205.31 | 241 | 482 |
处理中心进口散件全流程 | 0.2004 | ||||
处理中心出口散件全流 | 0.1706 | ||||
标段二双峰 | 处理中心进口总包经转全流程 | 0.4110 | 975.91 | 195 | 390 |
处理中心进口散件全流程 | 0.2004 | ||||
处理中心出口散件全流 | 0.1706 | ||||
标段三涟源冷江 | 处理中心进口总包经转全流程 | 0.4110 | 1284.03 | 257 | 514 |
处理中心进口散件全流程 | 0.2004 | ||||
处理中心出口散件全流 | 0.1706 | ||||
| 合计 |
| 3465.25 | 693 | 1386 |
4、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在运行质量和后评估达标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有继续合作意愿,可续签一年。
4.1.合同签订后,因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或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规定前提下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调整合同价款(金额、结算标准、付款方式及条件)或合作条件、质量等合同条款。
4.2.合同期终止,原中标供应商应承担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由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工(跟)单、投诉、查询等引起的后续处理完结。
4.3.合同有效期内,如招标人因政策原因要求进行场地搬迁,双方协商解决,如未达成一致,招标人可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费用。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无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经营资质,应提供书面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在营业执照所属地申请增加经营范围。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增加经营范围,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
2.投标人提供1个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业绩:服务内容为邮件(快递件)内部处理相关的业务外包或劳务承揽(劳务外包)的业绩。
3.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1名具备相关内部处理现场管理经验的项目经理(即
4.接到中标通知后,非因招标单位原因,中标单位必须能够在30天内完成业务外包服务的承接。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
5.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自行开具品目为“业务外包”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书面承诺。
6.投标人如为娄底市外地企业,须在娄底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事处或 )或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在娄底市内设置办事场所,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设置办事场所,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备选供应商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
7.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8.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1.未列入招标人湖南省邮政 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邮政 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3. 为共同推动外包业务高质量发展及资源共享,投标人派驻在招标人的外包人员工资、奖金、绩效、津(补)贴、年终奖等薪酬福利,由投标人统一签订批量代付业务协议,通过项目所在地邮政企业的邮政储蓄账户进行发放。投标人派驻在招标人的外包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险,通过项目所在地的邮政企业协办,从中邮人寿保险出单。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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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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