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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市清洁能源供热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设计及钻井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5     浏览:4    
核心提示:一、项目概况新型城市清洁能源供热项目已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招标人为东营市
 一、项目概况
新型城市清洁能源供热项目已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招标人为东营市鲁源热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型城市清洁能源供热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设计及钻井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型城市清洁能源供热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设计及钻井工程)
2、项目类别:工程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本项目拟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约300万平米区域实施地热清洁能源供热,总覆盖供热面积约为1139.53万平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9处井场,共27对(54眼)地热井、9处地热井场站、配套地热水管网、4座能源站(华山路、登州路、南二路和辽河路能源站)、配套市政管网切改及相关供热设施,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5、预算金额:20843.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银行、保险、石油化工、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
2.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资质;
2.3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书;
2.4在本项目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之间除外)。
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相关规定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工作责任;②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须为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提供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7月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项目组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的提供退休证及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的意外险。
四、采购文件领取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05-08 09: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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