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生产设备磨煤机、干渣机、输煤系统日常维护和生产设备(干渣机、输煤系统)日常运行外委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资本金与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新疆昌吉市滨湖路
2.2项目规模:2×30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2027 年生产设备磨煤机、干渣机、输煤系统日常维护】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方应具有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一项火电机组(或供热系统)生产设备日常维护(或运行维护)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24-2027 年生产设备(干渣机、输煤系统)日常运行外委】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方应具有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一项火电机组(或供热系统)生产设备日常运行或维护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4-16 10:00到2024-04-23 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