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煤炭船舶运输服务,招标人为中煤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货运总量 200-385 万吨,货运总量最低 200 万吨,超出最低货运总量部分由招标人自行选择,航次运价定价方式不变,总货运量最高不超出 385 万吨,本项目由两家航运公司承运。第一中标人 8 个月装运期(即 2024 年 7、9、11 月,2025 年 1、3、4、5、6 月),货运总量最低 140 万吨,最高不超出 270 万吨;第二中标人 4 个月装运期(即 2024 年 8、10、12 月,2025 年 2月),货运总量最低 60 万吨,最高不超出 115 万吨。若两个中标人报价一致,则每家平均为 6 个月装运期(分单、双月执行),每个中标人货运总量最低 100 万吨,最高不超出 192.5 万吨。平均单航次载货量5.5万吨+/-10%,单航次运量可放宽至5-6.5万吨+/-10%,中标人按采购人单航次货量计划及卸货港适泊潮水安排适载船舶并确定装载量。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若合同签署日晚于2024年7月1日,则实际起始时间以合同签署日为准。
2.4服务地点:煤炭装货港为北方港口(包括秦皇岛港、国投曹妃甸港、唐山曹妃甸港、华能曹妃甸港、华电曹妃甸港、京唐港、国投京唐港、天津港等),一个安全港口,一个安全泊位,受载前由甲方指定;煤炭卸货港为广西防城港市中煤防城港电厂卸煤专用码头,一个安全港口,一个安全泊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自有或租赁(航次租船除外)5万吨级或以上船舶2艘(船龄≤20年),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应附证书或截至投标日有效的租赁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自有的船只“所有权证书”对应所有权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租赁的船只若在船舶所有权证书上体现与投标人租赁关系(截至投标日期租期有效)的可不提供租赁合同,若未体现与投标人租赁关系的需附相关租赁合同及该合同项下至少一个航次的货物交接清单和发票扫描件)。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主营范围包含国内沿海普通货船运输(应附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3.4资格要求4:投标人近2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含截止当日)至少有一年国内煤炭船运合同累计运量在100万吨(含)以上(提供业绩合同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中要体现具体运量,长协类合同按合同中长协总量计算,在执行中的长协类合同按长协预计总量计算,长协合同中没有总量的须同时附加合同中采购人出具的长协预计总运量证明(盖章)或结算单;未标明总量且无合同中采购人出具证明的视为无效;年累计运输量按自然年整年度计算,如2022年累计运量的计算,仅以合同签订日期在2022年1月1日起-12月31日的合同计算,2024年业绩计算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
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00:00至2024年04月26日16:00: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00:00至2024年05月06日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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