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西公司 九江电厂1号机组全负荷脱硝稳燃系统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负责 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全负荷脱硝改造稳燃系统改造。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负责 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全负荷脱硝改造稳燃系统,含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服务等。
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个月。
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锅炉制造,许可子项目:锅炉A。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0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等离子点火装置供货合同业绩2份(合同如包含供货内容视为满足要求),且均已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