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概况
大庆市林甸县2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以下简称:“林甸草光互补”)场址区位于大庆市林甸县以南,距林甸县县城35km,总占地面积约4.10km²,土地为天然牧草地,场址区内地势平缓、开阔,本工程交流侧容量为200.025MW,光伏场址区经纬度中心坐标为北纬46°53′11.85″,东经125°9′8.13″,长庆路、G301国道和绥满高速公路位于场址区西部,交通便利,运输方便。
本项目场址区内为天然牧草地,场地内地表常年积水,水域范围主要分布于西南区域,水深约0.5m~2.0m。本项目共布置67个子阵,其中66个固定支架子阵,1个1MW柔性支架子阵。3.15MW子阵60个,2.5MW子阵2个,2.0MW子阵1个,1.0MW子阵4个,合计交流侧容量200.025MW,直流侧容量241.8336MWp。
本项目组件拟采用560~590Wp单晶双面组件,逆变器采用300~320kW组串式逆变器,组件、逆变器为1500V系统,35kV箱式升压升压站采用3150//2500/2000/
1000kVA全密封三相双绕组无励磁调压油浸式变压器。
本项目交流侧容量为200MW,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光伏发电区域通过10回35kV电缆接入220kV升压站35kV侧,经新建升压变压器升压至220kV,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林甸北鱼200MW渔光一体项目升压站220kV侧,利用林甸北鱼200MW瓦渔光一体项目送出线路送至500kV大庆变220kV侧。本项目同步配套建设10%、2h储能设施,储能电站与拟建220kV升压站合建。
1.2招标范围
1.2.1 本次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大庆市林甸县2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视频监控设备。
1.2.2 交货地点:大庆市林甸县2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场址指定地点,车上交货。
1.2.3 交货时间:2024年6月30日,具体以买方提供的书面通知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业主单位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组成,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图像及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的生产企业或代理企业。
代理企业须提供摄像头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在国内向大型市政工程或商业场所或大型电站提供过至少2项图像及视频监控系统设备,且该图像及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具有成功运行经验(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7.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4月18日18:00时至2024年4月26日0:00时。
热线服务:上午8:00-下午22:00(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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