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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天津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电塔筒钢板框架采购项目(标段一)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9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是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天津有限公司执行的各风电塔筒钢板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水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是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天津有限公司执行的各风电塔筒钢板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天津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天津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电塔筒钢板框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各风电项目建设现场

2.2项目的建设规模:各项目规模

2.3项目的建设工期:工期以相关各项目建设工期为准。

2.4设备(标段)招标编号:CWE*

2.5设备(标段)名称:钢板框架采购

2.6设备(标段)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

2.7采购规模:三个标段总采购量预计约35万吨(标段一15万吨,标段二10万吨,标段三10万吨)

2.8设备交货地点:根据具体项目实际要求为准

设备交货期:供应商收到预付款后,30天内成套,45天内将全部货物供齐

2.9其他:招标人不保证本次框架招标实际采购容量,对实际采购规格、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在框架有效期内具体采购量有可能低于或超过

预估规模。有重大变化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框架。

2.10授标原则:

本次风电塔筒钢板框架采购招标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本标段确定前三名为中标人,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人。

 

2.10.1本次框架采购定标后,招标人将与每个区域的中标人分别签订年度框架采购合同,有效期为年度框架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至本框架结束。

 

2.10.2在本次年度框架采购有效期截止前,如果招标人新的框架采购结果无法及时执行,为确保项目单位的供货需求,本年度框架采购有效期届满前招标人

有权将本次框架采购有效期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6个月。

2.11招标范围

(1)本次框架采购范围:自年度框架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招标人承接的各风电塔筒钢板项目,潜在项目覆盖全国范围。板材质通常为Q355C/D/E、DH(EH)36、Q420,双定尺板,探伤标准要求Ⅰ级/TⅠ级,交货状态为热轧、TMCP、正火轧制或正火状态。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主要指标

1

标段1(东北、华北区域)

CWEME-202404GBKC-W001

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呼和浩特(不包含)以东)、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地区,最终塔筒加工基地在上述地区的风电塔筒钢板项目。

2

标段2(西北区域)

CWEME-202404GBKC-W002

包括内蒙古(呼和浩特(包含)以西)、宁夏、新疆、陕西、甘肃、青海地区,最终塔筒加工基地在上述地区的风电塔筒钢板项目。

3

标段3(西南、华南区域)

CWEME-202404GBKC-W003

包括西藏、四川、重庆、云南、贵州、湖南、江西、福建、广西、广东、海南、河南、江苏、安徽、浙江、湖北、上海地区,最终塔筒加工基地在上述地区的风电塔筒钢板项目。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具体项目技术规范要求。

(3)招标人保留对个别项目因特殊原因不纳入本次框架采购而进行单独采购的权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国内钢铁生产制造加工企业或其子公司,如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获得其总公司授权。

 

3.1.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4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1.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风电塔筒钢板至少5万吨的供货业绩。针对提供的业绩,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盖章页、钢板清单页。合同中涉及价格可遮挡。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

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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