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冶金桥式起重机加装安全监控系统项目,招标人为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全部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青海省大通县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2.2招标范围:
1.改造台数及起重机型号
1.1按照TSG51-2023《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和GB/T28264-2017《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对冶金桥式起重机构的要求,对26台冶金桥式起重机(其中电解车间6台NKM多功能天车,12台PTM多功能天车、2台普通桥式天车;熔铸厂6台普通桥式天车。)进行选型设计、加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1.2敷设不低于监控管理系统用电容量载荷120%的AC220V电源电缆线,独立为冶金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提供电源,不得改变原设备的电气控制功能。
1.3安装调试冶金桥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保证其运行安全稳定,满足特种设备检规要求。
1.4加装的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所有设备、箱柜、电缆位置符合人体工程学要求,规范整齐,方便查阅和检修。
1.5加装的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所有设备、箱柜、电缆的绝缘进行检测,绝缘值≥2MΩ。
1.6承包商提供程序编辑器和程序存储器。
1.7每日施工所更换的各部件,由承包商组织人员整理,放置到指定的地方存放,并将现场清理干净,不得影响现场正常生产工作。
1.8冶金桥式起重机特种设备改造前,承包商需向特种设备所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告知报备手续,冶金桥式起重机特种设备改造完成后,承包商需向特种设备所在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报检,并取得监督检验合格报告。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工。
2.4质量要求:合格
2.5质保期:24个月
2.5项目预算额度:139.1万元
2.6付款方式:无预付,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97%,质保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的供应商;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起重机械)及以上资质;
(2)信用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至少1项相似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4)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安全要求:
具备较强的安全管控能力,符合提出的安全要求,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列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明细及清单,安全生产计划费用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未发生过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提供承诺书)。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自制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4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