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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有限公司东方发电公司炉渣外运(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3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招标人所属业主单位项目所在地,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服务期限/工期要

求/交货地点及交

货期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东方发电公司炉渣外运

产量约计3.2万吨/年的炉渣量,合同执行期间每天装卸、运输、处置,处置过程符合环保要求。投标方负责装渣、运输过程至存放场地(或处置地)的全部安全、环保责任。投标方负责脱水仓室内卫生的清理,无论何种原因,地面、地坑不得遗留灰渣及任何杂物。投标方应安排至少4人专门负责脱水仓排渣过程的日常管理(招标方可配合开关排渣门),包括地面日常清理及地坑按期清理。投标方以包人工、包材料、包工具(包含4台30T以上自卸车等)、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的方式承包本工程。

2024年6月15日-2027年6月14日。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东方发电公司炉渣外运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东北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集团公司、东北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未列入东北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二)专项资格条件:

1.提供工期内灰渣处置、利用的地址以及环评证明材料(如提供环评报告、环评批复、环评验收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或分包运输单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普通货物)。

3.近5年具有固废处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盖章签字页,并附有与合同相关的招标方和投标负责人正常有效联系电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2024年 04月 22日至 2024年 04月 28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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