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港嘉兴港务 独山新建项目配套船舶高压岸电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宁波港物资 受宁波港建设开发 的委托,拟对浙江海港嘉兴港务 独山新建项目配套船舶高压岸电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ZJHG-WZ-2024-55
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4套船舶高压岸电电源系统。
2. 交付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内出厂检验合格并全部交货到现场,具备进场条件并通知进场后,45天内完成重载测试、通过CCS船级社验证并初步验收,具备联船条件。初步验收后90天内完成2次联船耐久性试运行合格并最终验收,期间招标人配合提供联船调试条件,如因现场原因,则时间相应顺延。
3.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四、控制价
本次招标控制价2550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为无效标。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是本次投标变频电源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并具有高压岸基电源系统二次设计、集成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书面证明文件。
2. 投标采用的变频电源品牌须具有自2019年1月1日(以所提供的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今容量为2500kVA及以上在国内码头成功运行的所投品牌变频电源高-低-高方式船舶岸电系统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高压变频电源等相关内容)和船方及港方盖章的联船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为准(若代理商均未获得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则以报价最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4.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