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 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江大保护中游区域2024年PE管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 长江三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长江大保护中游区域2024年PE管采购项目,主要应用于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长江大保护项目,包含约14公里PE管及其配套附件。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为PE管及其配套附件的制造及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运输、卸车、交验、安装技术指导、培训、提供技术资料、现场协调、二维码信息录入及质保服务等其他相关服务。实际采购量以工程实际需求量为准,所有物资分批次交货。
2.3交货要求
交货时间:本项目所有合同物资分批次交货,第一批货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买方正式交货通知7天内开始按需交货,其余批次在接到正式交货通知5天内开始按需交货,合同物资交货期至2025年12月(买方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合同交货期)。
交货地点:本项目主要交货地点为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长江大保护项目(包含但不限于石首、株洲、九江)所在地买方指定地点,若除上述省(市)以外长江流域其他省(市)长江大保护项目有同类管材需求计划,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卖方按投标价格进行调配供应,调货比例不超过签约合同总价的20%。
交货方式:分批次交货,工地落地交货,卖方运输至买方工地指定地点后,买方协调卖方进行交货,卖方负责到货物资的卸车及卸车过程中的安全监管且承担相关安全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以下两点须同时满足):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PE管生产制造商;
②生产制造商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含有dn800或以上规格)。
(2)业绩要求: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PE管供货业绩(须提供含清单的合同、不低于250万元的合同内物资的供货发票,供货发票须含清单明细或销货清单)。
(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2021年度、2022年度无连续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3条或以上PE管生产线、具备dn800或以上规格PE管的生产能力(提供投标人自有生产线设备、生产模具采购合同和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拥有的生产线设备、生产模具可以作为有效生产能力要求认定,租赁或融资租赁拥有的生产线设备、生产模具不作为有效生产能力要求予以认定)。
3.2 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适用)。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投标标段的要求_/。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4月23日15时整至2024年4月29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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